《关于解决我县农村移风易俗方面突出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正视问题
针对委员提出的农村地区婚丧活动滥发请柬和丧贴、高礼金、高彩礼、大小喜事都要大办等4个方面的问题,县文明办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认真开展调研,调研发现,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陈规陋习的情况和问题在农村依然存在。
近年来,舒城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工作要求,深化举措,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新风理念渐入民心,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重原因,部分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养有待提高,加之封建迷信、“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养薄葬等一系列不良风气、陈规陋习虽被暂时扭转,但并没有“断根”,还有群众因乡村陋习承受着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困扰。
二、查摆原因
现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群众手头稍有宽裕,有一定的资金可用于人情往来,在各种仪式上有了大操大办的物质基础。农村群众受“礼尚往来”“好面子”思想熏陶严重,讲究一家有事,大家来帮,在实际事物中不知不觉披上了严重枷锁,人人苦于陈规陋习,却又身不由己。
农村“一约四会”作用力度不大,移风易俗工作在农村并未落细落小落实,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受封建传统观念、知识文化水平等因素制约,基层群众移风易俗意识不强;且农村人口大量流出,常住人口多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文化素养不高,参与能力和热情不足。
三、解决问题
县文明办结合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20字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省市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意见,以及县委政府关于移风易俗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制定全县2023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工作计划时,将重点安排移风易俗、各级好人和道德模范的选树和宣传、文明家庭和好媳妇好婆婆的评选等工作,特别是要求各乡镇、各行政村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这个平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工作,从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深入持久地改善和改变农村存在的一些不良习俗。
2022年开展了以城关镇双丰村、山七镇双桂村为试点的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依据村民委员会章程修订了村规民约,充分发动乡村党员干部、乡贤人士、能人大户、各级好人和道德模范典型成立了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道德评议会等“四会”组织,大力开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喜事少办或不办、恶俗陋习禁办的移风易俗活动,目前正在向全县各乡镇试点推行
四、重视长效
县文明办开展了一些列本职工作的各项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乡风文明的建设进程,但与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许多差距。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委员的提案工作,重在常态和抓长效,让提案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放心。一是全力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各项工作,根据群众所需所盼确保每月至少一次活动;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确保陈规陋习得以改变、新风时尚得以养成;三是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各级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和宣传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四是充分利用县内外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全面加强典型宣传,确保移风易俗新理念入脑入心,弘扬社会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