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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一届二次 会议第55号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3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加强农村小水库、当家塘管理和使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委员对我县农村农业水利基础建设的高度关注。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小水库、当家塘管理和使用的提案,对于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提高农田抗旱防灾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业稳产、高产,确保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至2025年全省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截止到2025年底我县农田水利“最后一米”新建或改造塘坝(引水堰)2351(口、座)。

十三五以来,我县积极争取上级投资、加大本级投入,截止2020年,县水利局已对全县148座小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其中8座小一型水库归县级管理,所有小二型水库归乡镇管理。

根据水资源管理规定,水资源首先用于群众生活再用于生产,养殖要服从于生活、生产,作为水库的管理单位,在出租时明确水资源的使用权利。小水库在无人承包情况下,在征得管理单位同意后可以进行养殖,但要服从水资源的管理、使用。我们积极支持进行增殖放流,维护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