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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3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加大对城区非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管理力度,打造和谐、文明、畅通舒城的提案(并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增设减速带和城区绿化坛修剪情况

我局交管大队在日常道路巡查中注意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根据实地情况及时整改。目前,206国道已整改3处,其中南港段过湾村2处,道路中间绿化隔离带开口隔离桩防护效果不佳,故在此处增设减速带。城区主干道的中间隔离栏开口处大部分设有红绿灯或防护桩(如三中门口),不需要再增添减速带,若道路无中间绿化隔离带,或侧边有绿化带对视线有影响则需要增添减速带,目前已整改4处,如县公安局西侧200米安装2处,后期将根据需要再做调整。同时,我局将及时向城管执法局园林办反馈绿化带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督促及时修剪整改。

二、非机动车管理

1.2月1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交办会暨2023年第一季度道路交通联席会》,下达了到3月底城区电动自行车的头盔佩戴率要达到90%的具体要求,我局交管大队同步已细化方案,分解任务,严格落实,截止目前,根据视频巡查结果得出,我县城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已达85%左右;

2.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我局交管大队已同步开展全方位、立体的交通安全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深入民心,积极营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交通安全氛围;

3.3月份开始,我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以及县交管大队联合执法,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加装雨蓬、雨伞、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乱象;在城区主要路口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实行首次警告,再次处罚。截至6月5日,共劝导9000多人,处罚3965人。

4.县委县政府已划拨电动自行车上牌专项资金,4月18日起,城区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将正式开展,我县非机动车管理成效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向乡镇推广非机动车上牌工作。

5.自4月1日开始,我局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加装遮阳棚等违规现象进行罚款处理,截至6月5日,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58984起,其中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14403起。

下一步,我局交管大队将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违规处罚,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常态化坚持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

另外,因县城中心城区人口、建筑物、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密集,道路红线宽度较窄,拓展空间受限,确实存在提案提到的部分路段未划设非机动车道,以及非机动车道划设不合理等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在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重点工程处等单位,统筹推进非机动车道的规划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