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管理我县市政道路弱电管道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接到办理任务后,县共建共享办公室会同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高度重视,紧急召开研讨会议,对当前我县市政道路弱电管道建设存在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随着当前城市的发展需要,城市道路建设也在加快,在道路建设的过程中,通信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也成为道路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当前,我县市政道路建设时,弱电管道由政府出资,道路建设单位随路代建,建成后提供给相关部门使用,主要包括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此过程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施工建设时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缺乏配合协调,工程结束验收也没有使用单位的参与,造成建成的管道有可能存在问题,后期使用中诸多不便,问题严重者甚至无法使用,造成资源浪费,对该区域的城市发展也有所影响;二是使用此弱电管道的单位不止一个,后期使用中存在资源分配共享问题,不便管理维护。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工信部联通信〔2020〕78号、住房城市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发〔2015〕132号)等文件指导精神,鉴于以上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道路工程建设中弱电配套部分,由建设部门牵头,运营商单位参与弱电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工程质保期后移交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负责维护,一方面能充分利用市政资源,有效促进数字城市发展,二方面可增加运营商政府职能观念及共同管理城市的责任意识。
二是对以后建设的管道维护工作,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登记造册,统一负责维护管理;后期由运营商参与设计施工验收的统建管道交由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负责维护管理。
三是弱电管道建设总体原则采用“同沟不同井”。即,根据弱电井归属划分使用单位,可以有效解决使用中资源分配共享问题,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等问题,更有利于管网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四是对于改造的区域线缆的迁改可考虑给予涉及缆线单位适当的补偿费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统筹安排,积极探索市政道路弱电管道建设管理办法,稳妥推进市政道路弱电管道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