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把教师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纳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提案(并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财政局拟出台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发放相关制度,按照发放机制,原则上要求,基础绩效奖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年度考核奖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不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事业单位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