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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47号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11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和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工作的提案(并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保障全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舒城县以健全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为举措,全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全县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工程质量管理。舒城县始终把建设质量视为工程的生命线,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坚持部门职能责任、施工方施工责任“两责同抓”,同时完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紧盯施工重点环节、关键工序,强化日常督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和安全、廉洁施工,同时做到把农饮工程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

二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县水利局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现有专业人员、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共同组建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县水利局和水质检测中心采取定期和巡查方式,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全面保障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

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舒城县连续多年加大投入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深入乡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加强河道管理,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减少面源污染,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利部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深入贯彻《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制定《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指导各乡镇做好本区域内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维护。

五是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我们以“明确所有权、搞活经营权”为突破口,解决农村水厂管理难、运行难的问题。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成后,将水厂产权移交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公办民营”管理模式。由县物价局核定水价并报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工程以低入户费和低水价让利于民。

六是加强宣传培训。每年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不定期对水厂管理人员进行水厂管理、水质化验等技术培训,聘请专家现场教学,理论结合实际,提高各水厂的管护水平。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等公众活动,从水与健康的关系、生活饮用水分类、生活饮用水卫生与安全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常识等方面,向广大群众宣传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并通过他们向更多的群众宣传以达到全民教育的效果,从而增强全民的饮水安全和节水护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