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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25号委员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23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健全商会人民调解委并健康运转》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商会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延伸拓展,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拓宽了商事纠纷化解渠道,提高了调处效率,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充分发挥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切实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2019年5月我县成立了舒城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了组建商调委所需的场地、人员和经费,逐步开始运行。

   2021年7月,县司法局与法院、工商联三家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舒城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

   舒城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在县法院设立商会调委会办公室,确定2名专职人员调解员(其中一名是具有律师资格的司法局退休干部,一名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驻点办公,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县司法局加强对商会调委会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对商会调委会的调解人员进行业务等培训。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职能优势,为商会调解工作提供帮助,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县法院将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纳入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为商会调委会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推动商会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加强对商会调委会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指导、引导和服务。商会调委会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接受县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或者诉中委托调解。县法院给予商会调委会与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同等的办案补贴。县法院、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每月2号召开联席会议,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对本月工作进行安排。争取县政府给予5万元经费保障。

   目前商会调解机构匀已入驻法院,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时与当地法院进行诉调对接,在接到法院委派的调解案件后,调解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分类,针对纠纷发生的事实及当事人双方的争执焦点进行分析,通过电话沟通约谈双方当事人,为当事人双方提供协商解决的平台。诉前调解制度将调解的时间范围扩大至庭审之前,在立案阶段就将部分案件分流,避免当事人各方的矛盾在庭审过程中进一步的加剧,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节约了司法成本,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非公企业民商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营造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平安舒城、法治舒城建设,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