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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1号委员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22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配套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 关于城区锻炼器材设施布局问题。经与县体育中心联系,待城区广场及公园等公共场所条件具备,将予以实际考察后,按程序安装相关健身器材。我局在日常工作巡查过程中,也将持续落实公园广场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2. 关于小区内部加装监控问题。目前,城区内各商业小区出入口监控基本配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物业小区服务水平提升,不断完善小区内部智能监控的配备,尤其是用于监控高空抛物的高清监控的安装。同时,我局已向有关部门建议新建商业小区时,遵循“三同时”制度,将小区内部监控建设与小区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 关于城区养犬管理问题。6月30日,《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待该《条例》出台后,我县将参照该《条例》执行或制定本县养犬管理办法。目前,我局按照职责落实养犬管理工作,一方面,我局督促和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强化在小区内的规范养犬宣传,一经发现野狗及时驱离;另一方面,我局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流浪狗集中清理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犬只扰民、伤人等警情处置,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对在规范养犬管理中发生的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以及妨害公务行为依法立案侦办,切实发挥保障作用。

    4. 关于社区养老产业的规划和建设问题。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服务主体、具体流程等内容,待时机成熟后,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