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舒城县成立了课后服务领导组,印发了《舒城县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先期在舒师附小、舒城二中、杭埠中心小学等近20所学校进行试点工作。
2020年9月30日,县教育局先后对舒城一中、杜店中学、城冲中心校、舒师附小、城关二小、实验小学等20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广泛调研,组织召开了部分学校校长座谈会,形成了我县课后服务工作意见。2020年10月29日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从2021年春学期起,在城区小学和杭埠镇、桃溪镇、南港镇、晓天镇等乡镇所在地中心小学按照“服务于民,自愿参加,个性化需要,分类实施,区别对待”的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课后服务所需经费在上级没有收费文件的情况下,由教育局从相关经费中列支。
下一步,我县的课后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要求,将正式出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指导意见,从2021年秋学期在义务教育阶段和小学全面开展,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