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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7号委员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22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 关于在县城规划建设中拟用建筑设施命名应多采用原有地名》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地名命(更)名工作从2010年5月开始,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由开发商开发的商住小区进行命名,到目前已有95个住宅小区到我局进行了命名备案,但我县所有道路名称、回迁小区名称、大型建筑物名称等都没有进行命名。从已命名的小区名称看,名称基本上不违反地名命名原则,但的确没有沿用舒城的老地名文化,也没有很好体现舒城的人文历史,还有少数地名出现了“大”“洋”“怪”“重”现象。

    下一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地名命名宣传力度,指导住宅小区、道路、大型建筑物等命名时尽可能体现舒城地名因素,尽量使用老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