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舒州初级中学扩大用地规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依据《舒城县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1-2030)》和《关于印发<舒城县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相关职责>的通知》,配合县教育局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相关评估和认定工作,同时,依据政府年度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计划、立足部门职责,积极编报教育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并做好各项目用地审批及规划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