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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1号委员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22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我县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并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舒城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绿三角”建设,致力于绿色振兴,依法治林,始终把林业生态保护摆在林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很抓林业生态保护工作落实,推动生态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末”,全县林地面积达160.43万亩,比“十二五”末增长10.4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8.81%,比“十二五”末增加了1.42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增长到552.13万m3,比“十二五”末增加85.74万m3,增长18.38%,全县林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进入新时期,迈入新征程,林业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全县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进一步加大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增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林业生态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部分,保护好林业生态资源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生态理论、生态道德、生态文化,用绿色的旗帜来凝聚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宣传,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展板、公告栏、广播、小喇叭等传统媒介,结合微信、抖音、政务信息网站等新媒体进行生态林业重要性宣传,强化群众林业生态保护意识,激发群众保护热情,发挥群众在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爱护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社会氛围。在“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风尚。2021年林业局组织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普法宣传周和新《森林法》、《林长制条例》宣传专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大力开展智慧林业建设,发挥智慧林业在森林防火中的重要宣传和警示作用。

   二、进一步加大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力度

    始终坚守生态保护这条底线、红线、高压线。严格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摆到突出位置,确保森林资源快速增长;坚持依法治林,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日常巡林和森林督察、常规管理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确保森林资源安全,2021年适时开展了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察工作,上半年全县林业共受理行政案件25起,行政处理25人,起到很好震慑和教育作用。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管理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完善野生动物养殖退出工作,开展“绿盾”、“清风”、“打击乱采滥挖兰草、映山红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等专项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动物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挥智慧作用,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促进防火形势进一步好转。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有效治理松材线虫病,严防美国白蛾入侵,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内。全面落实名木古树养护主体责任,实现挂牌保护,积极实施修复保护工作;全县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头筹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

     结合我县实际,贯彻和研究新法律、新政策,统筹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据新《森林法》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公益林经营者对公益林中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质低效林,采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等措施,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利用公益林开展上述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解决了公益林的质量提升和林业经济发展的政策依据,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新途径;积极启动杨树和马尾松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探索退耕还林杨树以及低产林更新改造,发展高效林业,提高林农收入,切实解决退耕还林到期后续发展难题;积极申报舒城县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启动野猪猎捕工作,减少野猪种群,逐步落实野猪危害损失补偿和保险政策,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野猪危害难题,积极处理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生产发展存在矛盾;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区分主体功能,合理布局空间格局,实行分类有序开发。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确保用地效益最大化,缓解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难矛盾。  

     四、进一步加大林业生态资源保护队伍建设

    加大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安徽省五显、马河口木竹检查站,组建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大队,完成了内部机构设立,成立五显、马河口执法中队,并及时开展林业执法活动,迅速填补了林业公安转隶后的林业执法空白期,截止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已受理林业案件案件84件,办结72件,成为林业执法主力军。加强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稳定林业公安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联动,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发挥公安强大的震慑作用,完善检察院派驻林长制办公室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积极做好每年全县2050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作用,使其成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重要力量。全面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林业生态保护实施的关键在人,积极实施林业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全县林业干部和涉林企业人员的生态保护素质。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和人员招聘,充实基层一线,逐步解决队伍老龄化和缺人问题,2010年林业系统招聘8人,2021年招聘17人,形式有所好转。逐年增加对林业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于基层林业从业人员,改善他们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发挥林业队伍在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