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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四次会议015号提案及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16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提案内容:

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几点建议

乡村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一环,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纽带,能够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以“县域景区化”为发展目标,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主线,稳步推进,全县旅游业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乡村旅游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问题主要有:

一是乡村旅游发展较为松散、各自为政、手段单一。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融资、用地、人才、水电路配套设施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社会资本对乡村旅游开发的投资。二是缺乏科学规划,发展水平不高。乡村旅游发展尚未科学规划,大部分乡村旅游由市场自发形成,由经营者自己谋划、自行设计、自主建设,很多乡村旅游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乡村旅游的内容和形式单调,缺乏多样性,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核心竞争力。三是乡村旅游发展产品初级、品质档次较低。乡村旅游以“农家乐”为主,主要提供餐饮、住宿和垂钓、采摘等基本服务项目,缺乏体验性和参与性,缺少乡村度假、农业休闲和文化体验等功能,规模偏小、档次偏低,经济效益不高。四是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部分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交通不便,水电路配套不齐全,道路两侧和景区景点周边环境存在脏、乱、差现象,标识系统建设滞后。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经营、管理和服务理念不强,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不高。

发展乡村旅游要依托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着力完善基础配套,强化公共服务,拓展乡村旅游的新业态和新领域。

为此建议:

1.政府引导,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一是建立部门联动的乡村旅游管理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二是在土地、税收、融资、道路交通、水电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重点在道路交通、停车场、交通标志、旅游厕所、污水处理和环境美化等方面进行完善,为乡村旅游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考虑旅游功能和旅游要素布局,真正把美丽乡村项目建成有个性、有亮点、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精品,使乡村旅游成为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重要支撑。四是借鉴江浙等地经验,组建乡村旅游合作社、协会,支持农民采取宅基地、住房入股的方式,参与乡村旅游的经营和服务,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增加了农民收入基础上,让旅游者感受到淳朴的乡情乡味。
2.科学规划,推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一是统筹做好乡村旅游和集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更多、更实的体现乡村旅游功能,实现空间布局、功能分布、发展计划和建设内容的统筹协调、紧密衔接。二是通过规划的引领,精心创意策划一批具有乡土特色的旅游项目,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要素齐备的乡村旅游休闲体验线路和特色旅游产品供应链。

3.突出特色,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品质。一是乡村旅游发展要围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民俗,突出地方特色,挖掘文化内涵,精心策划一批游客参与性强、具有体验趣味的活动项目,使游客在乡村旅游过程中,增长农业知识,品尝农家风味和农耕文化,获得回归自然、放松身心的良好体验。二是开发差异化产品,打造多层次多元化品牌,形成特色业态,满足旅游者多元需求,让游客白天看景点参与体验,晚上聚会互动娱乐,延长逗留时间,增加旅游消费。三是依托特色资源和民俗文化,推进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森林旅游和水利旅游等新业态发展,重点打造具备休闲观光、养生度假和文化体验等综合功能的乡村旅游高端产品,满足旅游者的高端需求。
4.规范管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示范村、休闲农业和旅游示范点的创建,推动乡村旅游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二是组建乡村旅游协会,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并通过宣传、培训等手段,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基层干部、乡村旅游经营者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5.加强宣传,扩大乡村旅游的影响力。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广告、专题片、宣传画册、节庆活动等,加大乡村旅游产品的宣传力度。二是支持引导乡村旅游经营者积极参与宣传营销活动,利用好网络营销平台,做好与客源市场、旅行社的合作关系,提高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规划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串联乡村旅游点和旅游景区,实现点线结合、连点成串、连线成片,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的全面发展。


 

提案答复:《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此后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被提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必不可少的一环,您提的意见非常符合现在的舒城旅游发展需求。

1.整合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资源,各部门联合统筹,开展乡村旅游建设工作,推进资源优化配置,服务乡村旅游。目前旅游中心已经去交通部门开展宣传合作,在旅游交通APP上推介宣传乡村旅游资源。前期我们摸排了县内乡村旅游资源,旅游中心市场股印制了专门的旅游宣传卡片,在5月12日全国旅游宣传日等节庆活动上对舒城县内乡村旅游进行了宣传。

2.支持有条件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组织实施“一村一店”。鼓励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辟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舒城县一直在开展乡村旅游“八个一”重点工程,鼓励督促各重点村开展旅游工作,并给予资金奖励和补助。2020年预计拨付700万元人民币为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资金,对在建的舒茶人民公社景区、留乡湾度假村、文翁故里、石关景区、大别山狼谷景区等乡村旅游项目给予奖补,以推动这些项目早日建成,同时对14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八个一”工程进行全面提升。

3.加大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打造了晓天镇、河棚镇、城关镇、舒茶镇、汤池镇、高峰乡、阙店乡、万佛湖镇八个省级优秀旅游乡镇,创建了河棚镇泉石村、阙店乡转湾村、阙店乡三湾村、阙店乡牛角冲村、万佛湖镇荷花村、桃溪镇红光村、春秋乡胜利村等十五个村为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村。另外,我县积极筹划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农家乐、A级旅游扶贫重点村等品牌创建工作,春秋花世界、万佛湖小木屋、古绿园等12个乡村旅游品牌正在申请中。其中,阙店乡转水湾村已被评为安徽省百佳乡村旅游示范点,古月山庄和鹏翔生态园被评为安徽省百佳五星农家乐。

4.发掘乡村旅游资源,制定乡村旅游实施意见。以县出台《舒城县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意见》,以全域旅游为引领,科学整合全县乡村旅游资源,着力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精心培育一批富有特色、具有竞争力的乡村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村(镇);围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示范点(村)、特色农业休闲度假基地建设,力争用3年的时间,建设20个(每个乡镇至少1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200个(每个乡镇至少10家)以上龙舒人家(农家乐、特色民宿),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旅游商品。《意见》明确,每年县财政预算500万元对验收后的乡村旅游项目给予奖补,对于新建并完成验收的乡村旅游景区(点)一次性奖补10万元,农家乐(含有餐饮、住宿功能)一次性奖补1万元、农家餐馆(只有餐饮)一次性奖补0.5万元。创新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农业保险等措施,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助推乡村旅游产业稳步发展。按县领导指示,目前《意见》已编制完成并提交县委办公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