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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四次会议023号提案及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15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提案内容:

关于提高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建议

村级干部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美好乡村建设和“三农”工作的落实者,推动者和战斗者。特别是近几年在脱贫攻坚、蓝天碧水保卫战中作出了巨大奉献,他们牺牲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基本上没有休息天,任劳任怨工作着。但他们工资待遇低,没有“五险一金”(只有养老保险),严重挫伤了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些有知识有能力的年轻同志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当村干部,特别是优秀男青年村干部不断流失,削弱了村级组织的执政基础。据调查很多优秀青年从事村干部2-3年就辞职不干了,因为村干部工资不能养家糊口。刚参加村干部的同志年工资在2.5万-3万元,工作20年以上的村主要负责人年工资也在4万左右,工作年限长的最高也在4万多一点。

随着党中央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村级干部的工作量、工作任务越来越大,工作要求越来越规范。为确保村级组织后继有人,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向县委县政府建议:

一是适当提高村级干部工资标准。

二是落实村级干部“五险一金”,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提案答复:

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上级文件精神

2015年省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7号)、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安徽省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皖组字〔2015〕28号),明确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确定。绩效报酬按照不低于报酬总额的30%确定,为在职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2016年省委组织部又将村干部报酬、村级运转经费、在职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纳入民生工程。

二、我县落实情况

1.关于适当提高村干部工资标准的建议。目前,六安市村干部报酬标准在全省前列,我县在落实村干部待遇上一直走在全市前面。在2014年之前,我县出台了相关政策,连续三年,每年为每位村干部增加600元;2014年一次性为每位村干部每月增加500元,使村干部报酬的总额已经达到当地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在2016年、2017年组织部分别发了通知,将打卡报酬(基本报酬)提高到2000元以上,绩效报酬不低于1000元每月。2019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联合开展了以“提升基本报酬、统一职务和工龄补贴、规范绩效报酬”为目标的村干部报酬调整规范工作。将全县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提升到2100元/月,设置10元/年工龄补贴,村“两委”一般干部、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分别享受100、200、300元的职务补贴;同时按照900-1500元/月标准由各乡镇确定绩效报酬。调整后,村干部待遇平均每月提高350元以上,年均报酬超过4.3万元,村党组织书记超过4.8万元。

2.关于落实村干部“五险一金”的建议。目前,省、市没有关于村干部享有“五险一金”的政策。全县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做到应买尽买。据测算,全县1700多名村干部即使以最低系数缴纳公积金,县财政每年就需配套260万元左右,由于我县财政财力有限,要在短时间内解决该问题还存在诸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

我县已制定《舒城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试行)》(组通字〔2020〕7号),通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给予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同时通过将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工资。下一步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将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汇报反映提案建议,争取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