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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四次会议027号提案及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15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提案内容

关于助推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的提案


 

近年来,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建设主战场的职能作用,政治经济、社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城关园区下辖七个村、五个社区,常住人口4.3万人,园区建成面积达9平方公里。但与省级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推进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短板,主要包括:一是机构设置不全面,尤其向规划审批、安全生产环保、城市管理等行政权力下放后,无承担机构,更无专业人员。二是开发区目前承担的乡镇一级社会事务,管辖的七个村五个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削弱了开发区一心一意抓经济的精力;三是干部流动使用少,前几年从乡镇推选的优秀青年干部到开发区,通过几年的工作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到岗后至今仍在原岗位,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四是开发区的干部经济待遇不能落实,既不能按乡镇干部给予乡镇补贴,也不能执行县直单位的标准发放津补贴。同时近期施行的公务员职级并行,开发区的公务员不能同期参加。

针对上述情况,为此建议:

一、加强对县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的指导和领导力量,确定专门部门,对接开发区工作,统筹协调开发区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逐步弱化开发区城关园区的乡镇级行政事务的管理职能,建议对乡镇级的一般工作考核,开发区可不参与排名,确保大多数干部能把工作精力集中在经济发展上。

三、健全相关机构,尤其对权力下放的行政机构,应优先考虑,调配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建立开发区一级财政机制。

四、打通开发区与乡镇,县直单位的用人流通通道,将开发区优秀的工作人员推荐到全县各单位,将各单位的专业人才按排到开发区经济一线锻炼。逐步探索开发区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开发区干部津补贴政策。


提案答复:

《关于助推经济开发区快速发的提案》中反映在推进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存在几个方面的短板,并提出了相关建议,现就该提案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县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置问题。

2019年9月,县委编委《关于组建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舒编〔2019〕45号)文件,对组建后的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开发区为县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县政府对管辖区域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因编制已满,今年未安排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计划,待有编制空缺后,再通过遴选、招考等方式,调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的配备,县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并及时向县委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开发区干部流动使用少的问题。

近年来,开发区存在干部流动不够的实际情况,这一方面是由于脱贫攻坚、机构改革等对干部的交流调整有相关的硬性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开发区近年来通过招录进入的大多数为事业单位人员,而根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领导职数的实际情况,开发区干部提拔到其他县直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或平级交流到其他单位的空间较小;此外,由于开发区的特殊职能,其事业身份人员提拔使用未能像乡镇“三类人员”进班子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也是制约开发区人员流动的一个重要原因。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会同人社部门,在编制范围内,及时招录、调配、交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积极向县委建议,加大开发区科级领导干部的交流以及一般人员的提拔使用力度。

三、关于开发区干部经济待遇不能落实问题。

开发区纳入县直单位管理序列,其经济待遇按照县相关文件执行。关于乡镇补贴问题,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4号)文件规定,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仅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发区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问题,我县于2019年6月开始对全县公务员开展职级套改工作,开发区的公务员也一并进行了职级套改,目前套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就下一步职级晋升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全市涉及开发区的公务员晋升暂时缓一缓,上级针对开发区职务职级并行有新的政策。目前上级暂未出台新的相关政策,下一步,待上级相关政策文件下发后,县委组织部将及时按照规定开展相关人员的职级晋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