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
关于保险行业落实“放管服”改革
2016年5月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交管局关于《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措施的实施方案》,全国多数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和当地保险公司合作,警保合作后给广大用车市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警保合作”实施以后,市民可以在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的同时把车管业务一起办理了,具了解其他地市“警保合作”后在保险公司可办理以下业务:
1、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2、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3、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4、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6年免检);5、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6、补领机动车驾驶证;7、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8、驾驶证超龄换证;9、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建议:由舒城车管部门牵头,联合舒城各家财产险公司推动|“警保合作”,方便全县用车市民。
提案答复:
《关于保险行业落实“放管服”改革》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人民群众,落实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2019年以来,我局交管大队联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舒城分公司,在城区春秋北路(原交管大队办公楼对面)、城区小东门、206国道南港镇设立了三处警保联动服务站(点),为车主直接办理6年内车辆免检合格标志的服务工作,并由交管大队实施业务指导、监管。目前,这三处服务站(点)共办理业务608笔。
下一步,我局交管大队将积极争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支持,力争将三个服务站(点)的业务扩展到新车上牌等,并争取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舒城分公司联手合作,以增加服务站(点),为车主节省时间、经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