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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四次会议052号提案及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14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提案内容:关于加大城区犬类综合监管力度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居民逐渐增多,不文明养犬现象也日益增多。由此带来的犬吠扰民、粪便污染环境、犬只乱窜影响交通等问题,尤其是狂犬病正威胁着人类健康。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未经注册和免疫的犬数量较多,流浪犬急剧增加,犬类伤人事件经常发生。据防疫部门统计,我县2018年被犬类咬伤人次为2956例,月均246例;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县被犬类咬伤人次为2732,月均273例,月均增幅约10%。

(一)养犬数量日益增加,犬的免疫接种率较低 

据测算我县城区养犬约3000-8000条左右,全县达二万多条。由于执行、检查、管理不严,造成犬的免疫接种率较低,在广大农村地区更低。另外,许多被遗弃或走失的流浪犬“缺位”管理严重,处于监管视线之外,并大量自然繁殖,增加了防疫难度。 
(二)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部分居民认为狂犬病只是“疯狗咬人”所致,这是对狂犬病认识上的一个极大误区。最新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外表健康犬的狂犬病病毒携带率高达5%-10%。由于意识淡薄以及疫苗费用问题,不少居民被犬咬伤后主动接受免疫注射的意识弱,加之医疗条件不足,狂犬病在我县一些地区亦呈流行扩大趋势。 
(三)部门履职不到位,政府监管不力 
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部门职能交叉管理导致出现盲点、沟通联动不够等现象,导致犬患问题处理无法形成合力。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犬类管理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障社会安定的民心工程来抓,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强化免疫,防患未然 。从流行病学角度来看,犬是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该病传播方式单一,主要通过犬咬伤人的皮肤而感染。这一流行病学特点决定了预防狂犬病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消灭传染源,对犬实行强制免疫。重点是广大农村地区,要对农户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疫认识,做到养犬必免。 
三、健全完善养犬管理制度,加大查处力度 。对养犬实行有效管理健全完善细化犬类管理制度,尤其是完善处罚规定;制度一旦形成,管理者还必须做到“执法必严”,加大查处力度。公安部门适时启动对流浪犬进行扑杀。
四、齐抓共管,形成综合防控合力 。狂犬病的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政府应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公安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主动履责,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犬类免疫,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区流浪狗管理,卫计部门加强犬伤者处置,形成综合防控合力,有效防控狂犬病发生,确保人畜安全。 
五、群防群控,加大狂犬病防控宣传力度 。要加大狂犬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等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畜安全。同时,应充分发挥宠物协会、宠物俱乐部等民间组织在宣传狂犬病防疫知识、提高饲养者素质方面的作用。政府应将其发展、管理纳入工作计划中,赋予其一定的职责权限,使组织充分发挥在政府和宠物饲养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从而建立养犬行业有效监管机制。

提案答复:《关于加大城区犬类综合监管力度》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养犬管理工作,有关职责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施策,形成合力。

一是完善制度。1988年安徽省政府颁布了《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但该办法于2017年12月1日被省政府宣布废止。目前,六安市正在制定《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待出台后,我县将参照该《办法》执行或制定本县养犬管理办法。

二是扩大宣传。我局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对犬类狂犬病防疫知识宣传,呼吁大家不养犬、少养犬、文明卫生养犬;我局物业管理中心将积极组织小区物业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规范养犬和对犬类狂犬病防疫宣传,逐步规范养犬管理,切实提高居民规范养犬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加强防疫。农业农村局将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犬类狂犬病的防疫,建立健全免疫档案,有效预防狂犬病传播。

四是严格执法。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犬只扰民、伤人等警情处置,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对在规范养犬管理中发生的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以及妨害公务行为依法立案侦办,切实发挥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