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
关于加强渣土车辆管理的建议
我县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县域内每年有大小300余个建设项目,其中县城和杭埠镇两地有150余个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每年产生各类建筑渣土约1000万方,渣土运输由我县6家渣土运输企业100余辆渣土车辆承担,但由于渣土运输企业及渣土车辆驾驶人员环保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导致渣土车辆运输管理不规范:一是渣土车辆运营过程中渣土未覆盖,渣土沿路泼洒或掉落,易产生大量扬尘,影响空气质量,影响县城环境卫生,给环保和环卫带来压力;二是车辆行驶不规范,车辆行驶速度快,遇到行人和转弯不减速,严重影响行人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县渣土车辆管理,建议如下:
一、成立联合执法机构。渣土车辆管理涉及城管、公安、住建等部门,执法职责分散,执法力量薄弱,不利渣土车辆管理。为此,需要整合部门职责,加强执法力量,建立由城管、公安、住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构,统筹协调渣土运输企业及渣土车辆的管理,监督渣土运输企业规范管理,监督渣土车辆规范运营,监督渣土来源地渣土车辆出入规范管理,查处渣土运输企业及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渣土运输企业监督管理。渣土运输企业要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环保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渣土车辆管理制度;加大投入,设立渣土车辆远程视频监控装置,全时段全过程监管;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渣土车辆驾驶人员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增强环境保护责任,自觉遵守渣土车辆相关管理规定,主动做好车辆保洁和文明驾驶;渣土运输企业应与渣土来源地项目实施企业签订渣土车辆出入规范管理协议书,要求项目实施企业提供渣土车辆出入冲洗设施并能有效运行。
三、加强渣土来源地项目实施企业监督管理。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项目实施企业必须履行环保责任,设置渣土车辆扬尘治理设施,在项目内出入口设置硬化道路,设置冲洗设施,明确专人负责监督渣土车辆出入清洗保洁工作,确保渣土车辆出入保持车辆整洁、车轮无泥土。
四、加强执法检查。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渣土出入备案制,实行项目实施企业和渣土运输企业双备案制,签订渣土车辆规范运输责任状,指定渣土车辆运营路线和运营时间。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给予严肃处理,如经济处罚、车辆限期运营、企业停业整顿等处理措施。
五、主城区设置限运时间。在县城区三里河路、万佛路、南溪路和鹿起路围合区域内设置渣土车辆限运时间,从早7点到晚6点渣土车辆不得出入,确保道路畅通、路面整洁、行人安全。
提案答复:
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于3月11日联系提案人、住建局、环保局、交管大队等相关单位召开协商会议。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我局先后采取如下一系列具体措施,持续加强渣土车辆的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利用电台、电视台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渣土车辆予以曝光;联合相关单位深入渣土车运输企业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等有关规定,已先后前往6家渣土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案例评析,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
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运输企业,依据《舒城县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6家渣土运输公司必须购置新型环保全封闭式运输车辆,同时统一安装GPS系统,并要求其与我局城管数字指挥中心进行连接,实时掌控城区渣土车辆的运输动态。
三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定期召开城区6家渣土运输企业管理会议,督促各渣土运输企业规范经营。与各渣土运输企业及驾驶员签订渣土运输管理责任书,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5月22日,我局组织召开“百日安全”活动工作会议,召集城区6家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通报了城区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车辆驾驶员存在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超速、超载、闯红灯、等违规行为,要求企业对照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四是进一步勤查、严管、重罚,认真落实定期检查巡查制度,制作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日志,将检查巡查内容进行认真处理和详细登记。对违规运输的渣土企业(个人)采取告知制度、谈话制度和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和个人,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对违规运输企业(个人)车辆立案查处6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7200.00元。
五是进一步明确大货车限运时间,大货车实行审核备案制度,车辆运营公司到城管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报交警大队备案,允许在在县城区三里河路、万佛路、南溪路和鹿起路围合区域内运行。其余车辆从早6点至晚9点大货车不得出入,确保道路畅通、路面整洁、行人安全。
六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结合“3.19”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我局于2020年3月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会商,出台了针对渣土运输车辆联合整治措施,即由交管大队在渣土车辆准入路段设置区间测速,并将测速数据提交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渣土车辆,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责令渣土运输企业予以整改,并对渣土车辆运输企业予以经济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渣土车辆管理工作,适时联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强化对渣土企业管理,督促其依法按规从事生产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切实保障城区市容环境和群众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