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
关于控制工程项目灰尘、降低噪音污染的建议
我县是水稻生产大县,年种植面积约60多万亩,收获季节秸秆存量大,实施秸秆禁烧以来,主要以秸秆全量还田为主的处理模式。目前,水稻收获时收割机收割留茬太长,有的达到50CM,秸秆留在稻茬上。这种放任的还田模式,一方面不利于来年的水稻种植,秸秆难于腐烂,另一方面由于秋冬季天气干燥,雨水少,极易引起火灾,安全隐患大,也增加秸秆禁烧的难度。为其,提几点建议:
1、加大推动秸秆还田的力度。各地要将秸秆还田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领导,严格考核。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宣传秸秆还田的好处、秸秆禁烧的危害及隐患,提升广大农民环保意识和增强秸秆还田的自觉性。
3、加大对下田收割机及作业的监管。原则上要求收割机下田作业时,必须安装切碎装置,必须确保稻谷收割时留茬不超过20CM(农机深翻项目作业留茬不超过40CM),秸秆切碎不长于10CM。
4、加大对翻耕稻田的补贴。为确保秸秆全量还田落到实处,得到预期效果,对低茬机收的种粮大户,进行翻耕掩埋腐熟的,按每亩25-30元进行补贴。由村级把关,乡镇审核,县级督查,资金直补到户。
提案答复:
《关于控制工程项目灰尘、降低噪音污染》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很中肯、及时,充分体现了作为政协委员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我局及时召开了提案办理工作会议,明确了责任人、经办人。落实专人分别同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处进行了沟通协调。针对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保护环境。
一、建筑项目扬尘措施落实情况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近年来我县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舒政秘〔2018〕21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舒环委办〔2019〕21号),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渣土运输车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每年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实行每周一调度,进一步深化降尘禁噪措施。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1.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做到扬尘防治措施“七个百分之百”即:(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2)物料、裸露场地遮盖率100%;(3)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硬化率100%;(4)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5)渣土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6)洒水、喷淋(雾)降尘措施100%;(7)施工现场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措施100%;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必须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对于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必须积极采取洒水降尘。目前,我局联合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处开展了5次建筑施工工地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规范渣土运输企业监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渣土运输管理,整顿和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制定了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实施意见。取缔城区个体渣土运输车辆,成立符合标准且有资质的渣土运输企业6家,车辆全部使用新型环保全封闭式运输车辆,统一安装GPS系统,并要求与城管执法局城管数字指挥中心进行连接,通过此举措,实时掌控城区渣土车辆的运输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