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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体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0号委员提案答复

发布日期:2019-11-04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们详细阅读了你的建议,觉得你的建议富有前瞻性,值得我们参考借鉴。舒城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人才众多,为繁荣文艺创作,充分发挥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爱好者,创造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推动舒城文化事业再跃台阶。县委宣传部结合形势,围绕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舒城县文艺创作奖励办法(暂行)》。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文化繁荣和发展的大形势,给予文学艺术丰厚的营养和成长环境,打响舒城文化艺术牌,再创舒城人文事业的辉煌。

    为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积极主动争取政策支持。目前,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县文联配合,争取建立文化艺术协会专项活动基金,创办具有舒城特色的文学刊物。

    二是加强文化艺术协会建设,增强自身竞争力。积极会同文联等单位为文化艺术协会办刊及交流会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便于协会接受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同时组织我县文化馆、图书馆、周瑜文化研究会等单位集合全县文学爱好者和书画爱好者多开展举办文博展览、书画展览等活动。

    三是加强对文艺青年骨干的培养,保持文化艺术协会的活力。加大对文艺青年骨干的培养力度,提升中青年文艺骨干的文艺素养和创作水平,培养更多优秀专业文艺人才,促进文艺人才茁壮成长。

习近平总书记说:“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我县文化艺术协会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定文化自信、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新时代主题,开启从“高原”迈向“高峰”的新征程,推出了越来越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精品力作,促进全县乃至全市文化繁荣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