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舒城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备战乡村振兴,万佛湖镇沃孜 、九井、荷花、友谊四村,分别建立村级光伏电站,年发电总量共计约29.5万度。但由于电站发电的财政补贴尚未到账,资金存在短缺问题,在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效益和规模上,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其中,万佛湖镇沃孜、九井、荷花、友谊四村自建光伏电站的国家光伏财政补贴,至2019年3月合计21.9万元未到账。
村级自建光伏电站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沃孜、九井、荷花、友谊四村光伏电站以及全县大多数的村级自建光伏电站的建设,旨在通过电站收益推动产业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光伏电站收益,除了包括发电量的销售收入外,另有近一半的收益来源于国家对电价的财政补贴。这两者对脱贫攻坚的经济推动作用都不可或缺。但是,由于光伏项目未及时从县、市发改委报至国家发改委光伏补贴目录,导致国家财政补贴暂未发放到位。财政补贴的欠缺,使得原本就有限的光伏电站财务资金愈加短缺,村级电站日常运营维护以及用地租赁等费用现由村级垫付,一定程度的占用了发展资金,导致无法进一步利用资金,带动贫困户增收。个别村甚至存在电站投资大于收益,入不敷出的现象。这距离预期的带动效果,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关于村级光伏自建电站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申报力度,争取早日列入国家光伏补贴目录。重新上报当前村级自建光伏电站投入多、回本慢、维护难的运营现状,请求上级部门重视,使得光伏项目尽早列入国家发改委光伏补贴目录,确保光伏电站持久为贫困村、贫困户取得收益,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二是通过财政补给,给予光伏电站一定经济支持。解决村级自建电站运营困难问题。通过县级部门牵头,联合乡镇力量,对每度光伏发电给予一定的金额补助,减轻村级光伏电站的运营压力,确保各村级光伏电站正常、有效运行,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