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事关民生,事关国家长久安定。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监管部门联动
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市场监管、经贸、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因此建议县政府要以即将进行的县级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相关部门职能,组建一支职责明确、权责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避免部门间执法交叉或出现监管盲区,有效堵塞监管漏洞,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治效果。
二、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严格设定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要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实现信息对称,取得消费者信任。严格审核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条件和餐馆卫生条件,严格现场核查、发证检验、审批发证,将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等一系列环节纳入完全监控之下。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要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起涵盖餐馆、蛋糕店、奶茶店及食品生产加工等企业的诚信档案,进行信用等级考评并向社会公布。对达不到生产条件和卫生标准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经营中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予严厉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越雷池一步。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食品行业的安全卫生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三是健全信息公开与通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检测例行公告,及时向民众公开或发布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检测公告、风险评估、安全预警、食品检验等信息。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力量,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食品安全执法交通工具、快速检测装备、取证工具和信息化设备的配备。
二是转变监管思路。从“被动应付型”转向“主动保障型”。由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由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向经常化、制度化监管转变。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不让黑心经营者有可乘之机,尤其要全面禁止散装食用油在我县流通。
三是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对农药销售部门开展综合整治,限制剧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根据农作物种植的品种和面积限制农户农药购买量和时限,控制农药超范围使用;加强水资源管理,避免污染用水流入田间;加强农作物种植的技术指导,规范种植流程;加强对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餐饮店、熟食品加工厂使用生产原料、添加剂的检查;加强对流动摊点周边环境整治,避免病媒传播,营造卫生、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