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我县廉租房、公租房等小区基础通信网络建设问题》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城镇化发展速度快,廉租房、公租房等小区建设工程量大。在政府性投资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各家运营商都不愿意进入安置小区或要求政府投资进行通讯设施的建设。因弱电建设涉及投资主体、受益主体、维护主体等方面因素,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独家建设,接入优先”、“区域划分,责任共担”和政府资金奖励、激励等方法解决安置小区弱电接入难问题。从实施效果来看,由政府方负责通讯管道建设投资,其通信设备和线缆由各家运营商自行投资建设,打破了各家运营商抱团垄断现象,保证了安置小区住户对通讯网络的需求。
目前,我县正大力开展实施居住区人居环境改善与治理工程,提案切中要害,符合我县当前一些廉租房、公租房等小区基础通信网络实际情况,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对廉租房、公租房等小区的规划指导。我县目前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阶段,小区的规划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廉租房、公租房等小区规划方面,我局将严格依据县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本着不降低标准,从而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做好规划审核工作。在具体的方案审核中,对小区基础通信网络设配用房、管线布局走向等严格把关,工程报建中,建立执行施工图纸审查机制。
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小区基础通信网络设施,涉及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使用、维护等多个部门,属于系统性工程、多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针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中的管道质量问题,实行“谁施工,谁负责”责任制,并在后续工程建设中将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确保小区基础通信网络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加强工作督促落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县经信委对于部分小区前期无法充分享受通信服务问题,将督促组织施工运营商切实加大工作整改;对于新建设的廉租房、公租房、安置小区,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48号)文件要求严格对照落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