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加强人才建设》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
舒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实为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属性为乡镇卫生院,承担城关镇、县经济开发区、部分其他乡镇及县城暂居人口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于2017年升级为二级综合性医院。由于历史的原因,受地理位置和环境因素的影响,自身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康复的需求,医院的软硬环境都亟待提升。
县委、县政府和县卫计委对此高度重视,于2015年申报中央预算内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由于项目规划等原因,迟迟不能开工,后调整到高峰乡卫生院。2017年上半年意向性在城南征地60亩,准备实施整体搬迁计划;2017年11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实行桃溪路拆迁改造,意向同意卫生院东侧拆迁用地10亩划拨给城关镇卫生院,用于改扩建;2018年6月8日,经县规划委员会办公会议形成《舒城县城镇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第3次会议纪要》,纪要原则同意城关镇卫生院搬迁至原县人民医院临梅河路用地(用地面积约43亩),下一步城关镇卫生院将拟定规划方案,报县城镇规划委员会审定,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综合业务楼,实现开放床位380张(包括医养结合床位100张),这样将有效缓解老院区床位少,交通拥挤的医疗环境,提升城关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康复的需要。
二、加强人才建设
舒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实为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于2017年升级为二级综合性医院,属性仍为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在招聘方式和程序上没有明显区别,相反乡镇卫生院招聘在人员资质和年龄上均有所放宽。
近年来,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专业人员结构不合理、招聘困难、外流问题和村医队伍持续萎缩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在充分调研、论证分析的基础上,于2018年7月19日制定出台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舒政办〔2018〕36号),意见中对改进人才队伍补充机制、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深化编制、岗位和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和绩效考核机制以及营造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有了明确规定,将切实解决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能力薄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