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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10-30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案收悉, 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了《舒城县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舒城县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在县城已建设一个覆盖全县城乡养老服务的“舒城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虚拟养老院)和一个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政府+公司模式运营。在城关镇建设1个社区服务站(新城);在其他乡镇街道社区建立3个服务站(万佛湖、五显、南港);在乡镇行政村建立4个服务室(河棚关井、黄柏,万佛湖友谊,南港沙埂)。县政府高度重视,支持追加财政预算220万元,作为试点工作经费,追加120万元用于部分特定群体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经过招投标程序,由舒城县博爱老年公寓中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签订5年运营合同。自2017年10月开始,对全县城市“三无”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可惜由于种种原因,舒城县博爱老年公寓于2018年3月份主动放弃开展此项工作。此项工作在我县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委员们在提案中的建议,开展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居家养老设施条件不足。居家养老服务尚处探索阶段,政府集中购买服务、社区开办服务中心的场所、发展社会家政服务等关键问题均未落实,急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保障性措施。二是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力量薄弱。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模化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基本没有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缺乏专业社工人才,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影响了服务内容的扩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为此,我们将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健全服务机构。建立乡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同时,再次启动对全县城市“三无”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

二是健全服务队伍。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三是统筹基本经费。统筹兼顾,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基本经费。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在考虑老年福利设施投入和老年事业经费安排时,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列入预算,用于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工作经费的补助,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年适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