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县城区占道经营》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巩固创建成果,2015年以年来,我局将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大胆改革,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努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开创城管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加大宣传
近年来,我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一是积极与县广电台联系,经常性的开展文明创建宣传,不定期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不文明现象,让群众自觉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二是通过城区主要路段大型电子屏在规定时间内不间断播放文明创建宣传片,让市民了解文明创建的重要性,人人参与,树立“舒城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理念。三是通过向沿街经营户、流动摊点发放“一封信”的形式,让大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四是结合住建部倡导的“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管理。
二、加强管理
为规范市容秩序,加大对占道经营的管理,一直以来是我局市容管理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局先后将城区21条主要路段分类管理,列为一、二、三类路段,按不同的市容标准推进管理,逐步于2018年年初全部按一类路段纳入路段责任管理。对梅河路、春秋路、桃溪路、古城路、龙舒路、大黉巷、鼓楼街、广场、学校等重点路段区域,我们在薄弱时间段安排执法人员加强管理。
加大对城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重新调整功能区设置,划设自产自销、水果经营等区域,吸纳城区道路流动摊贩入驻经营。三拐塘农贸市场、春秋农贸市场20多户固定水果经营者以前大都是推着小板车全城到处流动,哪里人多哪里去,哪里热闹哪里往,与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我局还先后新建了城西农贸市场、城东农贸市场、古城北路农贸市场、东门路临时市场,改建扩建桃溪路农贸市场,使流动摊贩数量逐步减少。
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我局新建了花桥西路、高峰路、东门路、等多处停车场。为了取缔飞霞广场等处多年存在的占道红篷经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我局协调在花桥路、高峰路建设临时美食经营区,引入物业进行社会化管理。多头并举,努力化解城区占道经营造成的市容管理混乱和交通通勤压力。
通过近年来的基础设施不断投入改造,城区市容规范化管理的标准也越来越高,我局先后对春秋路、梅河路、古城路、龙舒路、乌龙井商业区、梅山南路、桃溪路等进行沿街立面升级改造,严格落实一店一招,坚决取缔落地灯箱和贴墙“小耳朵”广告,集中组织拆除一批违规墙体广告、高炮广告、大型LED、门头流动广告,多次整治城区内流动广告车和游动广告。目前,我局对所有广告有效实施行政许可制度,统一标准,严格门头招牌设计、审批、监管制度落实。在日常巡查中,对发现的违规广告条幅及时清理取缔,室外落地灯箱予以没收销毁。
三、占道经营存在的原因
一是城区道路升级改造挤占原有生存空间。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城区大量人口积聚,城区原有道路拥堵不堪。城区主干道改造加宽,压缩了人行道空间,一些以前在人行道划线区域内经营将直接予以取缔,无法经营。例如,原文化广场区域,近100户在指定时间段、定点经营户因道路升级改造后空间不够无法再续经营。
二是规划建设没有预留一定的缓冲区域。舒城县城老城区,商业过于集中,后来的城市扩建过程中,为追求开发利润最大化,所有沿街、小区出入口、边边角角都设置了商业门面,商住一体化,住宅小区紧临街道,没有预留一定的公共缓冲区域,无法提供一些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临时性经营场所,加大了城市管理压力。
三是地产过快升值造成租店成本过高。部分流动商贩被城管部门取缔后,采取租店经营的方式以图发展,但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一间的门面,再加上缺少商业经营头脑、新经营发展理念,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大多数没有坚持下来,又继续沿街叫卖,重回老路。
四是特殊弱势群体缺技能限制转行再就业。通过我们的调查,占道经营商贩多数是老人、中年以上妇女、残疾人员、陪读家长、新疆等少数民族群体,没有一技之长,缺少文化素质,长期散漫生活难以适应现有工厂制度,无法融入工业区等招人用人单位,再就业困难。城管执法人员对上述人员难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就出现的劝离后又来,来了再劝离现象,个别占道经营者甚至出现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法行为。特别是新疆少数民族群体,城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他们常常拿刀威胁,经常出现群体攻击城管执法人员,出于民族政策,大都不了了之。
五是大量失地农民进城加大解决问题难度。我局近年来通过市场改造、调整功能区、在城区东西南北新建农贸市场、新建花桥路、高峰路美食城等举措,解决了大量流动摊贩入驻经营。对大量早点摊点无法集中经营,我们采取划线错时管理的办法,方便群众。还规划设置了多处水果亭用于规范经营。但新增流动摊贩无法持续消化,一些围绕学生经营的校园周边摊点根据各学校放学时间差快速流动,难以统一管理。
五、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城管执法部门正能量宣传,减少不规范管理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负面影响,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理解、支持城管工作氛围。
2.结合我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暨省文明县创建工作(县“双创”工作),全面落实县直单位包保责任制,设立义务文明劝导员制度,加大乡镇和县直单位参与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招聘专职劝导员,以困难群体的流动商贩为主,现身说法,让这一群体成为文明创建的示范带头人。
衷心地感谢委员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