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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73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10-30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加强我县儿童福利工作》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原社会福利院成立于2001年,坐落在城关镇大牛集附近,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占地面积6亩,位置较偏,交通不便,院内场地狭小,设施陈旧,不利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正展。2010年,我局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发展经济的契机,经多方争取,省民政厅将我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列入2010年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床位100张,且列入2010、2011年省民生工程。该项目已于2010年动工建设,2011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至此我县原社会福利院迁至县社会福利中心。目前,我县社会福利院现有工作人员7名,收养3位城镇“三无”老人和8名社会弃婴。

我县儿童福利院虽然是临时机构,县财政每年仍然拨款70余万元用于福利院管理经费。针对委员提出的成立儿童福利专门工作机构,因目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保持总量不变,同时县级无权增设行政事业单位,故暂时无法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编办向上积极争取成立舒城县社会福利中心,为全额财拨事业单位,拟集中供养我县社会孤、弃、残儿童和城镇“三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