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管执法局承办政协提案1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2件。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两次局党组会议,确定每件议案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认真解读分析议案内容,研究拟定办理意见。各项提案办理情况已正式答复提案委员。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基础
随着法制建设的健全和发展,委员们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参政议政水平越来越高。提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四个舒城”的目标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代表着百姓的呼声,折射出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人民生活的诸多方面,具有面广、量大、点多、线长和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的特点,做好承办工作尤为重要。
二、规范程序,依法办理,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
我局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遵循交办、办理、审查、答复、见面、总结等程序,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我局对所有承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和登记,经局党组研究后交相关单位,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我们想方设法,力争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对因受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也都进行了认真地研究,提出了逐步解决的意见和计划,并积极实施,力争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三、提案办理具体情况
(一)政协第32号提案“关于完善鼓楼北街部分路段隔离带的建议”:我局组织市政所、园林所多次现场勘察,并征求县规划局、交管大队意见,研究办理意见如下:一是在部分不需保留的绿化带断口处设置隔离栏和警示标志,禁止车辆左转弯;二是保留居住小区出入口等车流量较大处的绿化带断口,移植断口左右两边10米范围内的绿化带灌木,改植低矮的时令花卉,改善车辆驾驶人员视线。目前,对该路段的改造已经完成。
(二)政协第35号提案“关于对舒中门前道路通行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舒中通校路管理,一直是城管执法大队的难点问题。因早期没有合理规划、土地违法没有有效查处,造成土地私卖、违法乱建现象屡禁不止。该路段只有两车混合车道,两边违法建设紧临公路,无人行道设施,周边没有农贸市场,形成了车辆、行人、骑路菜市互相影响,交通混乱不堪,不通过重新规划和大规模基础设施改造,无法解决当前问题。我局正在积极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一是建议抓紧设置临时农贸市场,疏散并最终取缔该路段骑路菜市。二是土地部门要对该路段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城管执法大队同时跟进,对违法土地上违法建设实施立案查处,坚决拆除该区域严重影响通校路环境治理的违法建设。三是建议城关镇做好该区域违法建设户情况调查,摸清违法建设缘由,坚决查处公职人员在违法建设中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违法建设调查不受干扰,确保拆除违法建设不出现单打独斗现象。四是城管执法大队每天安排专人对舒中通校路进行管理。高考前夕,我局组织50名城管执法人员和车辆机械,冒雨对舒城中学通校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等现象进行综合整治,确保通校公路在高中考期间畅通。
在办理该提案过程中,县政府刘浦生副县长于6月9日召集重点工程协调会,对七门堰路停车场土地征迁作出了安排。6月12日,县政协主席赵强对该提案进行督办。9月27日,县政府办牵头组织35号提案办理现场会,征求提案人意见。目前,舒中门前道路通行环境已纳入常态化管理,七门堰路停车场已完成设计与审图,即将开展招投标。
(三)政协第41号提案“关于加强城区街道路灯管理的建议”:城区路灯现已达到一万多盏。随着路灯数量的成倍增长,现有路灯管理人员、装备和技术力量明显不足,依旧采取人工巡查、手动调节时控器方式,路灯维修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确实存在有时路灯开闭时间不合理等问题。根据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城区路灯进行摸排登记,对市政道路照明不足的路段改造或增设路灯。对不属于市政道路的巷道,加强与城关镇及各社区的沟通协调,逐步完善巷道路灯的安装和管理;二是加强晚间路灯巡查,每天晚上安排车辆和人员值班,对城区每条路灯巡查,对故障路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提高路灯亮灯率;三是对西门大桥至舒城中学通校公路路段路灯进行改造,原先单光源灯头更换为双光源灯头,改造已于3月完成,目前路灯亮度已达到照明要求,解决了学生上学时路灯昏暗问题;四是向县政府建议对城区路灯实施节能改造和安装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路灯的维护管理,目前,智慧路灯系统业已通过专家评审。五是城区住宅小区路灯管理问题,我局将联系县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维护。
(四)政协第42号提案“关于落实城管执法进小区的建议”:目前,城区小区因管理缺失,造成违法建设、毁绿毁树、私自开门、违法占用绿地建停车场等现象普遍存在。办理意见:一是落实物业管理责任,物业要在第一时间介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有权对上述行为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督促业主自行改正,也可通过法律形式对违反小区管理、违法行为等对业主予以起诉;二是加大物业公司监管,坚决查处物业公司私自在小区内违法建设等行为,坚决取缔带头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小区物业管理;三是做好小区业主委员会业务指导,通过业主委员会加强对小区日常维护和管理,考核该小区物业管理效能,由业主委员会自主决定、辞退物业人选;四是城管执法大队建立小区联络员制度,指导配合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做好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秩序、公共设施等管理工作。
(五)政协31号关于“加强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 的重点提案:我局是协办单位。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局对城区人行道、广场、公共场所机动车违法停车实施处罚,仅2016年全年实施贴单处罚车辆13215辆,因假牌、套牌车及照片不合格等原因,实际有效贴单处罚9826辆。我局将继续加强静态停车管理,对人行道车辆违停和“僵尸车”坚决查处。我局建议公安部门加大对假牌、套牌车辆查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非营运车辆拉客、残疾人代步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协办意见我局以公函形式向主办单位反馈。
(六)其它11项协办议案。我局已向各主办单位反馈协办意见,我们也将与主办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两案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