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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17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11-09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的牵头和督办。二是我局接到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任务后,局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代表议案和委员提案涉及的职责内容,明确了每件议案、提案、建议办理的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的职能股室。三是对重点提案与办理难度大的案件,主要领导坚持亲自过问、亲自主持办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承办股室具体抓的有效办理工作机制。

(二)主动联系,确保满意。为把办理工作做细做实,防止出现偏差,我们在办前、办中和办后都积极主动地与委员取得联系、加强沟通,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取得委员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确保建议得到较好落实。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今年针对主办件提案7号“关于加强政策农业保险提出建议”,5月15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到金寨县、裕安区进行了考察调研,为提案进一步办好、办细、办实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对于需要由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提案,我们做好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共同研究确定办理工作,做到主动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了在期限内办结做好提案办理的书面答复工作。

(三)规范程序,狠抓落实。规范化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提案办理程序,狠抓工作落实,确保13件提案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首先对交办的提案进行逐件登记,明确办理股室,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限,报局领导审批后交承办股室办理。各承办股室接到提案后,及时进行研究,明确具体承办人。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都列入规划,创造条件,提出解决的措施,逐步落实,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不敷衍搪塞。局办公室重点负责登记、交办、协调、核稿和督办工作,针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由局办公室统一综合整理拟出书面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把关,局长审阅签发,保证了每件提案的答复质量。另外,对提案办理过程中,在经费、人员、车辆等安排上给予全力保障。

二、办理情况

主办件政协2号,要求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大“新三农”支持。去年,省级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县级目前还没有启动。我们将向县政府建议,逐步推动这项工作,使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和实体获得农业信贷支持。

主办件提案7号,是对加强政策农业保险提出建议,这也是县人大领导的督办件。5月15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到金寨县、裕安区进行了考察走访,我们已提出我县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县政府研究后,组织实施。

主办件提案12号,关于我县粮食系统的国有资产处置问题,5月7日,县国资委会议研究,将粮食系统分散在乡镇的国有资产交乡镇属地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由所在乡镇按照国土、规划部门有关政策办理。

主办件提案13号,关于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这个问题单靠财政部门是不能解决的,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支付,项目的立项、实施都是各部门的事情。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益,需要县政府牵头,成立一个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协调和督促,以此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主办件提案16号,关于原张母桥中学的国有资产处理问题,5月7日,张县长召开了县国资委会议,对原张母桥中学的国有资产处理,做出了决定,由县教育局与张母桥镇政府对接,对原张母桥中学国有资产可以整体出售或出租,用于民办教育或其他用途。

主办件47号提案,关于解决乡镇干部周转房问题,由于建周转房需求资金量大,县财政暂时没有财力解决。但这个问题也是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5月15日,我们到金寨县去进行了解,这个事情我们正在考虑,提出建议后提交县政府研究。

主办件提案83号,主要是要求建立西南山区的生态补偿机制问题,这项工作,县里一直在做,从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逐年加大投入。今年,我局组织对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开展前期调研,了解到乡镇垃圾处理等支出较大,在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时予以考虑。

主办件提案88号,要求加大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这个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时予以考虑。

对于我局协办的提案3号、11号、24号、49号、75号,我们承担办理的股室(局)已积极与各主办单位联系,结合自身承担的工作职能,共同研究了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