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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2017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17-11-09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收到县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0件,分别为6号加大对农业企业扶持、82号加强环境监测和综合治理、83号建立山库区生态补偿机制、84号城乡河道池塘水面保洁、85号南港镇稻壳焚烧企业整治、86号五显河综合治理、87号取缔万佛湖湖区非法采砂、88号加大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89号胡家河流域综合治理、90号严禁炸鱼、毒鱼和电鱼,其中主办3件、协办7件。这些提案主要集中在山库区生态补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环境执法监管、河道综合整治、禁养区退出、非法捕捞整治等方面,内容详实,案据充分,体现了各位委员心系全县环保大业、心系群众环境权益的高度社会责任意识。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办理制度。针对我局提案办理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4月11日,专题召开了县环保局“两案”办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县环保局2017年度“两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逐件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承办单位、责任人员、办理时限和联系方式等,精选出素质好、能力强并有一定办理经验的中层骨干具体负责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结合局机关股室职责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两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对任务分解、调查研究、协调沟通、提案办理和答复回访等每个过程都明确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工作制度。

(二)注重督查调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委员走访、现场调查研究、初稿答复草拟和与主、协办单位沟通协调等。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督促进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大落实力度。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办理情况,研究布置办理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办理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还适时对提案办理材料进行检查,重点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反复推敲、论证、督促实施、跟踪问效,确保落到实处。

(三)增进沟通联系,深化协调互动。坚持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的沟通交流机制。办理前期主动与委员沟通,全面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目的和具体要求,办理中积极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委员反馈、汇报。同时,办理过程中注意与人民群众沟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对我局主办的县政协提案积极主动联络各协办单位,对协办的提案,积极与主办单位沟通对接。以诚恳的态度,在尊重委员的基础上,认真加以答复,切实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办理成效

(一)关于第82号提案加强环境监测和综合治理

先后投资上千万元建成了大气监测站、标准化监测站和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全县环境质量实现实时在线监测;狠抓机动车尾气治理,截止2017年上半年已淘汰老旧黄标车5076辆;出台了《舒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10月10日起正式实施,目前限放区内开局良好;秸秆焚烧力度空前,实现连续3年卫星监测零火点目标,同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对城区道路和近郊国道、省道全面实施机械化吸尘保洁、喷雾洒水作业,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狠抓工业锅炉治理,先后淘汰城区生活和经开区工业燃煤锅炉135台。

(二)关于第84号提案加强城乡河道池塘水面保洁和污染治理

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河长制,我局安排分管业务的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计划新建集镇污水处理厂7个,万佛湖镇污水处理厂已在建设当中,汤池、柏林、百神庙、阙店、高峰、五显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已完成项目选址、工程设计和资金争取等前期筹备,待本月上旬完成公开招投标后立即开工建设;关闭取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22个、非法采砂点148处和非法搅拌站13家。

(三)关于第85号提案对南港镇稻壳焚烧企业加强整治

 4月24日,我局会同南港镇人民政府开展专题调研,现场监察了南港镇所有露天焚烧加工户,依法取缔4户露天稻壳焚烧户;督促3户室内稻壳焚烧户限期规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对室内稻壳焚烧实行总量控制,严禁新上,逐步淘汰。

(四)关于第6号提案当前环境下加大对农业企业扶持

突出综合治理,狠抓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投资1.2亿元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投资1.5亿元,建成2个省级开发区和2个乡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4000多万元完成了4个乡镇13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成农村集中生活污水治理设施38套;投入400多万元,深入开展2017年度纳入的17个乡镇27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已基本完工;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县生态红线划定面积暂定为720.8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34.17%。严禁万佛湖上游及周边“绿三角”地区建设涉水污染工业项目,加大对万佛山、万佛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

(五)关于第83号提案建立山库区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早在2014年,我局牵头完成了《万佛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该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并上报国家财政部、环保部,2016年,我局再次将其作为六安市水污染防治四大子方案之一,对该方案作认真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家环保部批准实施,去年至今,已获得国家专项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全额用于万佛湖流域乡镇建设规范的废水处理、垃圾处置工程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规范大别山生态补偿资金使用,2015、2016年将大别山生态补偿资金中的1500万元,用于山库区乡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2017年,将大别山生态补偿资金2070万元用于万佛湖上游汤池、五显、高峰、阙店4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六)关于第86号、89号提案五显河、胡家河综合治理

《舒城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治理五显河、胡家河水质保护的工作目标,争取市环保局将五显河入境断面作为市考断面,其水质控制目标为III类,严格实行每月一监测;2017年,共投资1050万元建设五显镇、高峰乡两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现已完成项目选址、环评报批、设计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任务,计划近期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立即开工建设;注重联防联控,积极向市环保局汇报,主动与金安区环保局对接,争取毛坦厂镇建成了800吨/日的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并逐步完善集镇污水管网。

(七)关于第87号提案依法取缔万佛湖湖区非法采砂

2017年,县委、县政府开展砂石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县水利局和万佛湖风景区管委会开展万佛湖湖区非法采砂的取缔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整改到位。

(八)关于第88号提案加大对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

协助行政执法局积极争取大别山生态补偿资金,计划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山七、万佛湖和阙店3个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和配齐所有垃圾收集桶、清运车,目前春秋垃圾中转站早已建成投运;在晓天、山七、高峰、阙店、万佛湖等山区乡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重抓乡(镇)村居住环境的“脏、乱、差”治理,及时组织清理沿河积存的垃圾并集中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九)关于第90号提案严禁炸鱼、毒鱼和电鱼

利用舆论阵地,大力宣传炸、毒、电鱼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检查,加大河流巡查力度和频次,强化司法联动,发现违法捕鱼行为,立刻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