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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提案:关于改变他项权利证书登记规定的提案

发布日期:2017-05-10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提案内容:目前,企业到银行贷款办理房地产抵押,必须将原土地证、房产证带到不动产局办理不动产证,二证合一,办理新的不动产证,必须是一幢建筑一个证,几平方米也是一本证。原来一本土地证和一本房证,变成了十几本证,每本证一次性收取办证费500.00元。

在办理抵押时,要将不动产证办理成他项权利证书,一本他项权利证书必须对应一本不动产证,每本证每次收费500.00元,每次贷款都要办。办理贷款抵押的材料是一证一份,结果:一是多收费,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二是给原本繁忙的登记部门和担保公司及银行工作人员,增加了数倍的工作量,延长了办理时间,工作人员叫苦不迭,企业等不及。

建议相关登记部门到合肥等地区参观学习一下,将一本他项权利证书必须对应一本不动产证,改为一体他项权利证书可以对应一本或多本不动产证。其他地区都可以让客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