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随着城区人口和机动车辆不断增多,加上部分居民交通意识淡薄,交通秩序管理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许多路段拥堵,行车不畅,行人与车辆违法违规现象频繁。在县委政府的重视下,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了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但往往只是取得阶段性成效。城区交通无序问题依然存在,给文明县城创建增添了许多负面影响。
一、无序现象主要表现
1、车辆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残疾车和无牌无证的“黑头车”在城区人流密集处、主干道(车站、公交站场出入口)等地喊客、拉客,从事非法营运。
2、车辆随意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在停车场、停车位停放。在城区主干道上,经常见到车主为图个人方便机动车乱停、乱放,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在人行道上,自行车、电动车等也是摆放无序,甚至侵占盲道。
3、车辆违规行驶。电瓶车、电动三轮车、残疾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占居快速道;在部分路段大货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闯红灯抢道现象严重。
4、部分车辆无保障。电动三轮车、残疾车和无牌无证的“黑头车”,因未参加保险和车辆技术状况无法保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进行赔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5、行人交通安全意识弱。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时有发生。
二、造成无序现象的主要原因
1、整治力度不够。除遇县内有重大活动,各执法主体加强执法外,一旦集中整治活动结束,一切又恢复原样,没有真正坚持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长效性和持续性。
2、管理责任不明。在城区交通综合治理中,公安、交通、城管、市监、残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中责任不明确,存在“踢皮足球”现象,各管一块,不能形成执法合力。
3、车辆监管缺失。一是对电动三轮车、残疾车、黑头车的管理缺失。据统计,目前在我县城区通行的电动三轮车、残疾车、黑头车大约有二千辆。因这些车辆在生产、销售、营运过程中政府没有出台统一的管理规范,导致各执法主体监管难度大。二是对大货车、渣土车管理缺失。这些车辆私自改装较多,超载、超限严重。由于没有制定砂石、渣土运输规范,导致运输过程中砂石、渣土沿路滚落,既污染环境又有安全隐患。
三、对治理城区交通秩序的建议
1、统筹协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县政府领导牵头,成立以公安、交通、城市管理、安监、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联合执法机构,长抓不懈。要加强城区交通情况的调查研究,提高交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要完善城区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整合管理资源,形成管理合力。
2、增加投入,充分运用科技设备辅助城区交通管理。在加大路面对城区交通秩序巡查和执法力度的同时,在舒城汽车站周边、城区各主要街道、路口增添高清摄像探头,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对违停、违规驾驶行为的整治,进行全天侯监管抓拍,真正做到违者必究,执法必严。
3、突出重点,科学管理,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一要制定规范。制定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残疾车等管理制度,让其生产、驾驶、营运都有章可循。制定渣土车、砂石车、搅拌车运输规范,划定这类车辆在城区的准行线路、准行时段,规定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要覆盖车厢,防止所载物扬尘和滴漏。二要强化执法。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执法,从严从重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违规停车、违章驾驶、私改车型、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三要加强疏导值勤。在交通繁忙时段、易堵路段,要增设警力,加强交通秩序的疏通和引导。四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要完善城区交通护栏、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道、交通信号灯、停车场位等交通设施的建设。五要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
4、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创造良好交通秩序软环境。一是大力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到遵守交通管理秩序,创建文明县城活动中来,使遵章守法、文明交通成为时尚,化为群众自觉的行为。二是宣传、广电部门要定期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三是建立交通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将其记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