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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提案:关于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炒股的提案

发布日期:2017-04-10作者:政协办来源:政协舒城县委员会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随着电脑全面普级,办公条件极大改善,办公网络化,无纸化,信息化水平极大提升,为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办公场所,工作时间炒股提供了方便。通过了解、观察和暗访,我县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利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炒股现象,应引起领导重视。

主要表现:一些工作人员利用办公电脑,电话,手机查询股票行情,买卖股票;自带平板,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炒股或在电脑上安装相关软件,设定相关程序规避监管;上班时间相互窜岗或用QQ、微信等途经传递炒股信息,切磋感受预测炒股行情等。工作时间炒股,非工作时间加班,看似忙碌,实则假公济私。

主要危害:一是占用了公共资源。一些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上网或者利用办公电脑进行炒股,把本应用于办公的设备用于为自己谋利,本应该属于工作时间占为私用,违反了相关规定。二是耽误时间,贻误工作。因为股市的开盘时间与上下班时间一致,工作人员炒股,毫无疑问会利用上班时间,这样就会耽误大量的工作时间,从而贻误工作,把本应该在工作时间完成,拖到非工作时间完成,或者能够提前完成,只好顺延完成。三是损害了单位形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炒股,在群众办事时便会心不在焉,敷衍了事,赚了或许对群众热情主动一些,赔了很有可能对群众冷漠处理,甚至施以眼色,会严重损害机关事业工作者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四是很可能诱发违法犯罪。一些高危实权工作人员,可能为了炒股建仓、跳空与补空而借用挪用公款,甚至索取贿赂等。

这种不良现象如不禁止,将严重影响了机关形象与办事效益,对打造“四个舒城”起到严重的掣肘作用,造成的工作缺失不可估量。对此,建议采用以下措施:

1、出台专项文件进行规范。县委责成县机关工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尽快联合发文,严令禁止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网上炒股;或者“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等不当行为。要求凡是有利用工作时间炒股等行为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并实行对单位主要领导问责制。

2、开展对违规炒股现象清理。建议督查局协同公安网监人员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炒股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所有办公设备不得安装炒股软件,执法部门应函请证券咨询公司提供协查,提供本县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炒股交易记录。凡是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停止交易行为的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取消其本人绩效奖励,同时取消责任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3、要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专项清理的基础上,要对违反规定,利用上班时间,办公设备进行炒股的现象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于借用单位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刹住这股歪风,净化办公环境。做到“上班不炒股,炒股不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