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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思考

发布日期:2009-09-30作者:admin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思考 -ISHANGNET-

舒城县政协常委    董志奇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叫无形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传承、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与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都是我们祖先留下的珍贵财富,传递和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价值观念、审美追求和情感记忆。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在越来越重视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多样性的今天,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尤其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国际社会对此已形成了共识。2005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也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12月,安徽省公布了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舒城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有许多著名的历史人物和大量的文物遗存,同时,也孕育了极富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和手工技艺,这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龙舒人民智慧的体现。舒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其中有代表性的主要有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音乐、曲艺、杂技以及手工技艺六大类。

    2005年6月,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启动。县文化局在经费紧张、资料缺乏、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组织专业人员走访乡镇山村,采访民间艺人,收集整理大量原始资料,摸清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选定项目拍摄制作了《舒席编织技艺》、《小调胡琴书》等一批申报片。

    2006年6月《舒席编织技艺》入选安徽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初,又入选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2007年,《小调胡琴书》被列为第一批市级名录,现正在申报省级名录。2008年12月县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县级名录(附后)。为了抢救我县濒临消亡的民间文化,我们收集、整理和编纂了舒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其中《舒城民间音乐》和《舒城民间故事》两本书即将定稿付印,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随着时代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正面临着衰败乃至消亡的境地,急需保护,但保护工作目前刚刚起步,缺乏统一的领导,工作经费困难,缺少专业技术人才,这些都是制约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解决观念和认识的问题,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意义。可能大家都知道,很多中国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危机感是从韩国端午祭申报世界非遗名录成功的那一刻开始的。中国的传统节日成为韩国的非遗名录,迫使我们反思自己对于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同样,对于“舒席”这一民间传统技艺,潜山县一直都未放弃作为原产地的争取,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保护和发展这一传统手工技艺。虽然我们现在取得了申报成功,如果不注意后续的保护措施,极有可能得而复失。

     其次,传承和发展是最好的保护,而使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则是最好的传承和发展,也就是最好的保护。这其中需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史实与传说相结合。例如,周瑜在舒城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三国志》里一句“庐江舒人也”,使舒城完全可以打响周瑜故里的名号。有关周瑜练兵、孙策登堂拜周母等丰富的民间传说,若能与境内的周瑜城、连三墩、龙王荡乃至晓天河边传说为周瑜垂钓的钓鱼台等遗迹结合起来,加以开发,就可能使舒城旅游的文化内涵更丰富,“周瑜故里游”会更好地提高舒城的知名度。二是部门与专业相结合。非遗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文化部门所能独立完成,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部门和专业团队协同开展。象舒席、蒲扇之类的民间手工技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设计出新的适销产品,商业外贸部门进行营销策划,这些逐渐淡出日用品市场,但却具有较高工艺价值的传统技艺,就可能成为特色旅游商品。

    再次,要重视非遗名录的申报,使申报过程成为宣传舒城的历史文化和物产、提高舒城知名度的窗口。在茶叶制作技艺中,六安瓜片是国家级名录,霍山黄芽是省级名录,我们的舒城小兰花完全可以通过申报与之比肩,从而获得更高的知名度。     

    最后,对于那些确实难以发挥现实作用,而且难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只能遵循客观事物的自然发展规律,尽可能进行抢救,客观地加以记录、建档,有些可以编辑出版,作为历史文化的记忆存照,留给后人。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民众的非遗保护意识。各级党政领导和文化工作者要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宣传我县的非遗保护工作及其意义。建议在每年的六月第二个星期六——文化遗产日活动中增加非遗保护的内容,使此项工作有一个集中宣传和展示的平台。

     2、制定非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参照大部分省市县的做法,把非遗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制定《舒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使保护工作得以有据有序地开展。

    3、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组”,协调各部门工作,同时安排专项保护经费,使普查和申报工作免受经费问题的困扰。在开发利用方面,还可以探索建立相关部门配合和分担的长效经费解决机制。

    4、坚持与旅游开发相结合。除了前面说到周瑜的传说,“梁山伯与祝英台传说”也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梁祝墓、春秋山学堂、祝家庄等都可以开发成旅游景点。同时,将白马垱杂技、小调胡琴书等民间杂技和曲艺以及舒席、蒲扇编织等传统技艺作为旅游景区的表演项目,不仅丰富了旅游的文化内涵,也使这些传统技艺在得以展示的同时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5、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说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活态性,因此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保护工作的关键。建议政府(通过民政部门)对于熟练技师、民间艺人,给予一定生活保障,使这些精湛却濒危的传统技艺得以传承和发展。

    6、设立非遗保护中心,培养专业人才。在文化部门设立非遗保护中心,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组织领导、有办事机构、有专业人才。同时积极争取省市专业部门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指导,为我县申报省级、国家级名录提供技术指导。